(出书版) 第3节
“也可能是装修工干的,我不确定。”
“还有什么?”
霍桑停了下来,嘴里半叼着烟,那双乌黑的眼睛质疑地看着我:“这还不够吗?”
“我不知道。”我说。
没错,我是从一名作家的角度去看理查德·普莱斯谋杀案的。事实就是,在这个阶段,不管怎样,我不太在乎是谁杀了他。阿基拉·安诺显然是头号犯罪嫌疑人,而且有趣的是,尽管我从未读过她的任何著作,但我知道她的名字。不过更重要的是,如果我要写第二本有关霍桑的书,至少要写八万字,而且我已经在考虑是否有足够的素材了:阿基拉用一个瓶子威胁普莱斯,普莱斯被人用瓶子杀死,阿基拉干的,故事结束。
还有一件事让我感到困惑,被杀的是一位离婚律师。我与律师并无芥蒂,但与此同时,我一直尽量避免与律师打交道。我不懂法律,也从来没有想过,一件简单的事情(例如商标注册)最终会耗费我几个月的时间和数千英镑的收入。甚至立遗嘱也是一段痛苦的经历,一旦律师给我办完了立遗嘱的事,能留给我孩子们的就少得可怜了。我很喜欢写戴安娜·考珀,她是一位著名演员的母亲,清清白白[3]。但是理查德·普莱斯是一个靠别人的痛苦为生的人,我能从他身上得到什么样的灵感呢?
霍桑喃喃地说:“还有一件事。”他一直紧盯着我,仿佛能洞察我的想法,事实证明,他真的可以做到。
“什么事?”
“有一瓶酒,是一九八二年产于波亚克的拉菲葡萄酒。”霍桑说外语时,好像每个字都是一种侮辱,“你懂葡萄酒吗?”
“不懂。”
“我也不懂。但有人告诉我,这酒至少要两千英镑。”
“也就是说,理查德·普莱斯的品位很高。”
霍桑摇了摇头:“不是,他是禁酒主义者,根本不喝酒。”
我想了一会儿。一位著名女性主义作家的公开威胁,一条用绿色涂料写就的神秘信息,一瓶价格不菲的红酒。似乎也不是不可以写成一本小说。但是……
“我不知道,”我说,“我现在很忙。”
他的脸色变得阴沉起来。“你怎么回事,老兄?我还以为你会抢着接这个案子呢。”
“你能给我时间考虑一下吗?”
“我现在就要去现场。”
我沉默了片刻。
“我只是想知道,”我嘟囔着,几乎自言自语道,“你刚才说的那些,关于迈克尔·基臣,还有我手机的事,你是怎么知道的?”
他看出了我要说什么。“那没什么。”
“我只是感兴趣,”我顿了一下,“如果要再写一本书……”
“行吧,老兄,其实这很简单。”我没再继续说,他也看出来了,“你匆匆忙忙穿衣服,衬衫的第二颗纽扣扣到了第三个纽扣孔中,这真的很典型。你今早刮胡子的时候,鼻子下面还留了一点胡碴,我能看到,就在这儿,在你鼻孔旁边,老实说,不太好看。你的袖子上也有牙膏的污渍,说明你在去盥洗室之前,就已经穿好衣服了。所以,你醒了,跳下床,马上穿好衣服,感觉就像是你的闹钟没响。”
“我没有闹钟。”
“但是你有一部苹果手机,如果你有重要的事情,比如片场探班,可能会设定好闹钟,但出于某些原因,你没有用手机。”
“这并不能说明手机丢了。”
“我给你打了两次电话,想告诉你我今天要来,但是没人接。另外,如果你拿着手机,你的司机可以给你打电话说他在路上,或是他正在外面等着,你就不会这么慌张了。顺便说一句,没人接电话,也没有直接转到语音留言,这意味着手机仍然处于开机状态。它有可能是静音,你会在家里某个地方找到的。”
当我到达片场时,霍桑并没有出现在那里。他不可能知道我是怎么到那儿的。“你凭什么认为我有司机?”我追问道,“我可能是坐地铁来的。”
“你可是《战地神探》的大作家,他们当然会派人去接你。不管怎么说,一个小时前,还下着大雨,但你浑身上下都是干的。看看你的鞋子!你今天都没走动。”
“那迈克尔·基臣呢?你跟他说话了吗?”
“我不需要跟他讲话。”他用手指轻敲着剧本,这份剧本在我进来时他就已经合上了,“粉红色的页面是最新修订的,不是吗?我只是快速浏览了一下,每一页都碰巧与他出现的场景有关。看来只有他对你的工作不满意。”
“他很满意,”我吼道,“我只是稍微调整一下。”
霍桑朝我的废纸篓看了一眼,里面堆满了被揉皱的纸团。他说:“这是相当精细的调整啊。”
我没有理由在片场四处闲逛了。事情发生之后,我不想让任何人看到霍桑和我在一起。
“好了,我们走吧。”我说。
注释:
[1] akira anno,单看发音似乎是“庵野晶”,但文中并未出现对应汉字,下文中为符合英语习惯继续译为阿基拉·安诺,本书的日文版也将该角色直接音译为片假名发音。
[2]珐柏(farrow ≈ ball),是英国产的一款涂料,以其高质量和丰富的色彩闻名。
[3]该人物的故事见《关键词是谋杀》。
苍鹭之醒
理查德·普莱斯的家在菲茨罗伊街区,是整个伦敦最独特的街道之一,紧挨着汉普斯特德山丘公园。实际上,它一点也不像一条街,尤其是在夏季,当你从公园进来时,你会经过一扇老式大门,仿佛出自亚瑟·拉克姆的插画,四周都是植物,很难相信你正身处城市之中。树木、灌木丛、玫瑰、铁线莲、紫藤、金银花和其他爬藤植物,都在争先恐后地抢占地盘,像是《彼得·潘》里的“永无乡”,甚至这里的光线都是浅绿色的。这些房屋各自独立,有意显示它们之间毫无相似之处。房子的风格从伊丽莎白女王时代,到装饰艺术,再到纯粹的《妙探寻凶》[1]式的豪宅——包括烟囱、倾斜屋檐和山墙——黄上校修剪草坪,蓝夫人和绿先生共饮茶点。
与这一切相悖的是,普莱斯的房子极具现代感,设计师可能在国家大剧院待了太久。房子的架构是野兽派的风格,大片的预制混凝土和三层高的窗户,更适合某个机构而不是家庭使用。甚至前花园里的日式芦苇也是按一定间隔种植,长得都一样高。一楼有个木质阳台,但木材是斯堪的纳维亚松木或桦木,与附近生长的树木完全不同。
房子并不大,我猜应该有三四间卧室,样式全都是立方体、矩形和悬臂式屋顶,这样的建造方式使得房子看起来比实际更大。我可不想住在这里。我对像洛杉矶或迈阿密等地的现代建筑并不抵触,但如果我住在伦敦郊区,在一家保龄球俱乐部旁边,这种建筑就太出格了。
我和霍桑从柏蒙塞坐上出租车,沿着通往海格特的汉普斯特德巷一路上坡,然后车子突然拐弯,极速而下,远离了喧嚣世事,驶入这梦幻般的城中田园。我们沿着小山来到一个十字路口,路标指向前方的北伦敦保龄球俱乐部。我们右转,普莱斯的房子被称为苍鹭之醒,很容易认出来。房前有警车,前门拉着警用胶带,穿白色衣服的法医在花园周围缓慢地走动,还有穿着制服的警察和一群记者。菲茨罗伊街区没有人行道,也没有路灯。虽然几所房屋装有防盗警报器,但监控少得让人吃惊。总而言之,选择这里作为谋杀地点再合适不过了。
我们下了车,霍桑让司机等着我们。我俩看起来一定很奇怪,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,看上去既精明又专业,而我直到现在才意识到自己是直接从剧组赶过来的,穿着牛仔裤和一件背后绣着“战地神探”字样的棉夹克。几个记者瞥了我一眼,我担心自己会上当地报纸的头条,所以侧着身走,不让他们看到我夹克的背面,真希望我有时间换套衣服。
与此同时,霍桑把我给忘了。他走上车道,仿佛他是这家人失散多年归来的儿子。一遇到谋杀案他就会这样,忘记一切其他的事情。我觉得我从未见过如此专注的人。他停顿片刻,检查两辆并排停放的汽车。一辆是黑色的奔驰s级双门跑车,是一辆结实的商务车。另一辆则是经典的摩根跑车,看起来更年轻、活泼。这辆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,属于收藏版的汽车:鲜红色的车身,黑色发动机罩以及闪亮的金属车轮。他把手放在引擎盖上,我急忙过去与他会合。
“这辆车刚停下没多久。”他说。
“发动机还是热的……”
他点了点头:“一语中的,托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