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节
秦定邦话还未出口,突然不远处“砰砰”两声响,随之一阵惊叫!
秦定邦一把搂过梁琇,拽开店门便闪身进入唱片店中。他把梁琇按到柜台后面的座椅上,让她压低身子趴着躲好。他则靠在近门的墙边,观察街上的情景。
此时街上,巡捕的哨声,行人的尖叫,正混作一团,人们四散奔逃,一片混乱。
可不久后,外面又消停了下来,有人甚至开始往回走,抻着脖子,像去看热闹一样。
租界最近暗杀事件频发,老百姓已经有些见怪不怪了。而人们只要发现是有目的的狙杀,不是无差别的胡乱扫射,大约就可以判断自己多少是安全的,也就不那么恐慌了。
凶案发生之后,巡捕房象征性地“忙碌”一下,再宣布已经处理完毕,大家则一切照旧,该做买卖的做买卖,该讨生活的讨生活。
看街上的样子,想必这次也是这样。
秦定邦正仔细留意外面的变化,突然感觉自己胳膊边倚过来个人,暖乎乎的。
梁琇也凑了过来,随他一起向外望。
秦定邦皱眉瞪她,“快躲里面去。”
“枪没再响,没事了吧?”
“应该是,再过一阵子我们再离开。”
等到外面看起来恢复如常了,秦定邦才扯起梁琇的手走出唱片店,临出门前,还向外国老板点头致了一下意。
老板看起来也是个经过世面见过风浪的,不光刚才整个过程未见惊慌,还笑着跟他俩说了句带着外国口音的“再见”。
秦定邦领着梁琇,没从原路返回,而是走了另外一条和枪声方向相反的路,绕道回到了金蟾大舞台。他的车还停在楼外,有门童帮着照看着。
“上车吧,我送你回去。今天有些乱,下次再坐黄包车。”秦定邦眼下不想让梁琇在外面待太久,把她想说的借口提前都给堵死了。
刚才的枪声也让梁琇心惊不已,于是这次非常听话,跟着秦定邦上了车,回到了修齐坊。
秦定邦送完梁琇,返回家中时,秦世雄,池沐芳,还有两个孩子都已经到家了。秦定邦跟秦世雄提了一句,下午在大世界附近听到两声枪响。
“是谁、是什么事,明天就见报了。”秦世雄在医院看到老张确实比想象的要轻,挺高兴的。从医院出来,又陪池沐芳带着孙子一起去逛老介福,那里的面料真是五花八门。池沐芳说是给两个孩子看料子,顺带着给他和秦定邦也挑了不少,直到后来老李都有点拿不了了。
秦世雄感慨,买东西真能繁琐耗神成这样。也就是池沐芳有耐心的,如果换作他的话,恐怕进门随便指几样,拿了就走人了。所以一整天下来,秦世雄也是累够呛,实在没力气去关心到底谁会那么背运,挨了那两枪。
等到次日早餐,看到报纸头版上赫然登着的标题时,父子俩俱是久久无言,读完了整篇报道后,更是不知说何是好。
遇刺的,是詹贞臣。
一枪打在胸口,一枪打在脸颊,都是致命伤。他倒在周郎顾戏院的台阶上,当场毙命。
詹贞臣酷爱京剧,是个痴狂的票友。最近周郎顾戏院请到了梨园名角尚青云,连演十天。詹贞臣天天不落,每天都去捧尚老板的场,所以很容易就被摸到了行踪。
刺客当场还扬了一把传单,旋即逃离了现场。有好事者拾起来,交给了后来赶到的记者,记者给照了相,一并登到了报纸上。
传单上书:詹贼卖国求荣,为日伪所驱使,今予以制裁,为国除奸,为民除害。
虽然没有落款,但明眼人一下就猜到了,很可能是重庆的人干的。老百姓谁知道詹贞臣怎么个卖国法,只有重庆那些能获得情报的人,才知道这个城府颇深的人,背后究竟干了哪些勾当。
秦定邦觉得,很可能,詹贞臣是死有余辜。
大水叔曾说过,被詹家邀请过去做的那两顿饭,在场客人的情景很是让他生疑。现在想来,可能在那个时候,詹贞臣就已经和日本人,暗通款曲了。
只是可怜了詹四知,生下来不久便没了娘,这回,连爹也没了。
二哥回来了
秦定坤民国二十二年公历1933年。从圣约翰大学毕业后,过了一年又远渡重洋去了伯克利读商科,直到今年才博士毕业。
他爱做学问,爱到痴迷。
虽然是秦家这种家族的次子,但上有哥哥秦定乾,是家族指定的话事人,后有弟弟秦定邦,也是个出类拔萃的。这一兄一弟,尤其家族还有着雄厚的实力,都给他创造了宽松的环境,既无继承家业的压力,又有丰厚的家底支持他畅游学术之海。所以,他可以在上海读完大学后,就去美国留洋,读完硕士,又读博士。
家里虽然希望他能早些把书念完,赶紧回来帮忙,但他心底里,却有着双重的倚仗,毕竟有大哥和三弟担当着父亲的左膀右臂,即便他在外面多念几年书,对家里的影响也不大。于是实际行动上,他总是由着自己,能拖延便拖延。
直到四年前,家里遭逢大变故,大哥遇难了。
大哥一走,他这个二儿子,实际上就变成了秦家最大的儿子,理应接任长子的角色。
当时按照秦世雄的意思,是干脆就让他别念了,直接回上海。但池沐芳知道次子对学问有多沉迷,秦定邦也了解这个二哥有多离不开书本。尤其秦定邦的卓越能力迅速展现后,秦家生意更兴旺了。三弟的出类拔萃生生帮他挤出了几年时间,让他可以坚持到博士毕业。
如果不是战乱,如果不是家里催他,他甚至有心在外边再读个博士,他读书读不够的。按照最初的打算,他可能留在大学做老师,继续研究学问,若干年后成为一名教授,著书立说,桃李满园。
旧金山湾区的风光特别美,迎面是海,背靠着山,远离战争,闲逸安然。
大海沙滩,落日朝阳,是出了门就能见到的景色。但他在那里呆了那么多年,却并没在这景致中走过几回。他总爱腻在图书馆,在别人眼里,他像个书呆子,但他的内心世界有着怎样的自由和充盈,却鲜有人理解。
直到,他在图书馆遇到了那个女孩,那个和他最为投契的灵魂伴侣。她是美国人,也是比他小两级的同校学生。有趣的是,二人恰恰是在图书馆借阅同一本书时,遇见的。之后,就发现相逢恨晚。
那个女孩理解他对学术的痴迷,对古典乐的品味,欣赏他的睿智和冷静。即便他不爱多与外人交际,她也不觉得他孤僻,总能透过他的只言片语,透过他的眼神,读懂他内心的丰饶。
知音难求,如果留在美国,他肯定会和她结婚的。
但更可以肯定的是,他一定会回国的。
不管国家现在仗打成什么样子,不管租界形势变得多么紧张,他都一定会回国的。
父亲不允许自己的儿子当逃兵。放任他在外这么多年,允许他像鸵鸟一样把脑袋埋进学术里这么久,已经是父亲能容忍的极限了。该是抬起头站起身的时候了,面对该面对的,承担该承担的。
那个女孩是她家的独女。不管是女孩本人还是她的家人,都对中国这个遥远的东方国度知之甚少。他们只知道这古国历史悠久,偶尔会在报纸上看到这个国家正在惨遭战乱的蹂躏。但那所谓的了解,也就仅限于此了。
况且,她父母连他们的恋情都不太赞同,更遑论让女儿跟他来中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