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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节

 

让霍夫曼一直生活在宫廷之中,直到他成年。前代国王留给霍夫曼的私产不算,一个王子该有的年金她也为他从国会那儿争取到了——这本来是不行的,因为霍夫曼是私生子,但在女王的斡旋下,这事儿还是办成了。

这甚至不只是钱的事儿,对于一点儿没有王室成员挥霍习惯的霍夫曼来说,他的财产产生的收益应付他的开支绰绰有余了,他其实并不缺王子的年金。这份年金于他,更像是一种身份的认证。

而女王如此关照他,这也让其他人调整了对他的态度…王室私生子本来就是这样的,看起来光鲜亮丽,实际上身份非常尴尬。没有继承权的他们,在父亲在世时可以生活的像个王子,其他人也拿王子的礼节对待他们。

但一旦新王继位,他们的处境就天翻地覆了。因为继承权的明确,他们倒不至于被自己继位的兄弟姐妹如何处置,但从此淡出最顶层的圈子,风光不再是必然的。

而现在女王表现出对霍夫曼的喜爱,对他委以重任,那一切就不同了。霍夫曼依旧被认为是这个国家的权势人物,是一个真正的王子,不,比普通的王子还要有权力的多!

由此,王室成员们也真正接纳他,当他是他们中的一份子——简单来说,玛丽公主和查理王子是真拿霍夫曼当叔叔的。在他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,霍夫曼甚至还生活在宫廷之中,作为王叔,他还管教过他们,这可真是印象深刻啊!

“回国之后,你见过两位殿下几面?”欧文子爵和霍夫曼的马差不多平行,他们在一群骑手中处在中游的位置,并没有打马,就是不紧不慢地骑着。

霍夫曼摇了摇头:“玛丽见过几面,几次在宫中用餐时她都在。至于亲王…他总是不愿意参加我们的晚餐,我只在他那儿吃过一次饭。”

“亲王正处在一个总想要和父母对着干的年龄,这样的事儿在王室之外的家庭我见过不少,就连我也是从那个年龄过来的——哦,当然,不算你,你没有那个时期,你好像还是个孩子时就很稳重了。”

霍夫曼没有说话,只有他自己知道…他真的没有那样和全世界对着干的阶段吗?是有的。只不过就像有的活火山会喷发,而有的活火山像是一直在休眠,灼热的岩浆只在地下默默燃烧、默默酝酿。

或许一千年也不会有什么变化,又或者下一秒就会爆发。

骑马赶往霍德兰城堡的过程中,闲谈是很少的,多数时候大家只是骑马。要是遇到突然蹿出来的野兔,或许会射上一箭——大约一个钟头的样子,他们就抵达了霍德兰城堡。

来到霍德兰城堡时,城堡内外都有人,查理王子他们打猎还没有回来,但其他的女士们、先生们也得找乐子。有的人在城堡里办沙龙,有的人则是组织了一些户外活动,包括射箭、板球、槌球等等。

知道欧文子爵他们已经到了,玛丽公主立刻以主人的姿态来迎接他们。原本和她一起的薇薇安也无法免俗,连同着其他几人,一起下楼来迎接。

“我亲爱的叔叔!真没想到能在霍德兰见到你…”玛丽公主和自己这位‘王叔’的关系是真的挺不错的,从大楼梯上下来,她立刻给了霍夫曼一个拥抱。然后才看向欧文子爵:“日安,子爵,希望您能在霍德兰城堡过的愉快!”

玛丽公主又顺势向新客人们介绍自己身边的人,大部分人都不需要介绍,大家差不多是一个圈子里的,早就互相认识了。但薇薇安却是个例外,她不认识这些人,这些人也不认识她。

他们最多就是在某些场合见过,但没有人从中介绍,也就不算真正认识了。

“这位是奥斯汀小姐……”“薇薇安,这位是纽兰公爵,这位是欧文子爵,这位是……”

这场互相介绍其实没什么好说的,双方都表现得彬彬有礼,挑不出错来。最多就是客人们听到是‘奥斯汀小姐’,有些惊叹。但话说回来,他们就算不知道这位跟随在玛丽公主身旁的美女是谁,也够惊叹的了。

他们当然见过很多美女,但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啊!

欧文子爵一行,不包括他和霍夫曼的话,也就是五六人,很好安置。在玛丽公主的带领下,他们很快融入了霍德兰这一大堆客人里,找到了各自的乐子。

但在玛丽公主和薇薇安不在的时候,他们又忍不住说了起来:“那位就是奥斯汀小姐吗?嗳!必须得说,这一次美林堡的传闻难得准确了起来…说是绝世美人,就真是绝世美人。”

有人回答说:“我曾经几次见过薇薇安小姐,都是在我常去的那家公园的散步道。第一次时我就听人说,那就是奥斯汀小姐。很多人都想去和奥斯汀小姐打招呼,但不知道为什么,才接近了一点儿就丧失了勇气,担心打扰了她——你们应该去看看奥斯汀小姐散步是的架势,原谅我用了‘架势’这个词儿,但我实在用不了别的了。”

“她同普通女子走路的架势不太一样,她散步时就穿普通的散步服,绝不像别的女子像是要有意炫耀什么,于是在装束上叠床架屋。她的散步服真的就是散步服,全为了散步服务,便于行动,裙摆不至于随着行走碰到地面就行。颜色是深色的,没什么花样,几乎都是布纹,也不会增加斗篷之类的附属物,最多就是一条披肩挽在手臂间。”

“帽子也没有羽毛或者特别出彩的缎带、花朵装饰,朴素的系带系着,有时还有网眼面纱从帽子上垂下来,但就是这样简单,反而显得特别高雅。”

“她走路的姿态则是另一个不同之处,她不像如今时兴的,去学那种佛罗斯女人的样式——我知道我们国家的淑女很喜欢去学奥尔马那些名门淑女的样子,连他们走路的姿态都要学。我承认那些佛罗斯女人的步态称得上摇曳生姿,但那是那块土地、那样的文化中自然养育的,所以显得优美风流,而不做作。”

“但要是换成我们和礼兰的小姐,就不能那样了。强行去学,会非常死板,活像个掷弹手要冲锋,又或者像个乌龟背负着龟壳,僵硬地挪动身子。还有些小姐,子爵学的好了,实际上去看,倒像个不正经的女人在卖弄风情。”

“奥斯汀小姐一点儿也没学佛罗斯女人的姿态,但也没有如同很多资产阶级女人一样,不讲究走路的姿态。或者认为所谓‘走路的姿态’,就是剧院舞台上饰演贵族的演员那一套…天呐,那可真是太‘高傲’了!”

“非要说的话,奥斯汀小姐是浑然天成的,她的步子有一种毫不费力的轻盈,姿态又是挺直的,像是一株小白杨…那让我想到了一个可爱优雅的少女,虽说奥斯汀小姐本身就是少女。但实话实说,如今又有几个少女能让人想到‘少女’呢?”

“奥斯汀小姐大约是受过太多的奉承,使她由内而外有一种自然的高傲,但那并不使人讨厌。因为她本身的性情并非是目中无人的那种,所以这种高傲更像是高贵的气度…这样的高贵气度,能让散步道上最盛气凌人的花花公子,也丧失了与她搭话的勇气。”

“说真的,类似的情况我只经历过一次。有那么一次,我在一家裁缝铺遇见了一位女士,她实在吸引人,我便有了与她认识认识的念头。但她真是个贞洁的好女人,打定了主意不与我们这等浪荡子弟说话,便是我彬彬有礼,她也不理。”

“那样冷淡的态度与言辞,让我手足无措,最后只能退下了。”

“但奥斯汀小姐这儿还不同于那次,毕竟这已经是几年后了,我更有经验,不再那么容易被吓倒。另外,我并没有同奥斯汀小姐说话,更没有来得及表露什么……”

听这位朋友说了这么多,其他人没有觉得夸张。他们刚刚和薇薇安短暂的一会儿相处,虽没有了解那么多,但多少是见识了那么一点儿的。

“哦,我听说过一些关于奥斯汀小姐的传闻,虽然之前觉得她是不是过于无情了,但现在看看,倒觉得这也正常——我听说兰吉亚伯爵完全被她迷住了,第一次见她之后就向她求婚…当然,这实在是太草率了,如果不是女士也有同样的默契,简直是唐突。”

“但在被拒绝后,他是那样痴情地追求着奥斯汀小姐,奥斯汀小姐却依旧不肯回应他,甚至还刻意避开了他。”

对于这个时代的男人来说,一个门当户对的男士要是一直痴情追求,女士始终没有回应,这是很难想象的。除非是同时还有一个差不多,或者更强进的追求者,女士答应了另外的追求者,不然是怎么想都觉得不合理的。

非要说的话,就是男人被宠坏了,而且他们不认为女人有拒绝的权力。类似于现代的熊孩子,他可以招惹你,但如果你也不讲道理地招惹他,他就会接受不来,这完全超出他们的经验了。

薇薇安倒是不止‘兰吉亚伯爵’一个追求者,但所有冒头的追求者中,‘兰吉亚伯爵’确实是条件最好的。所以薇薇安一直拒绝他,其他人也会觉得她冷漠无情,甚至是不可理喻。

“现在我不那样认为了,我想大概是一直以来太多的追求者宠坏了奥斯汀小姐。呃,她是那个样子,当然会被宠坏。她不是冷漠无情,只是、只是,嗳!能说什么呢,只能说这是社交界的错…任何一个女孩儿处在奥斯汀小姐那样的情形,也会像她一样傲慢又冷漠的。”

“不不不,我不认为奥斯汀小姐是冷漠无情的,相反,她是太痴情了…和奥斯汀小姐打过交道的人都说,她是个很活泼,很平易近人的小姐。虽然有时会因为受过太多的教育,缺乏传统女子的谦卑、顺从。”

“而且说实话,如今传统女子可不好找,找到了其实也不招人喜欢。根据我的经验,很多时候男人并不喜欢那些事事顺从他们,对他们很好的女人。”

“痴情?”有人疑惑问道。

“啊,是的,痴情…你们或许不知道,奥斯汀小姐曾订过婚,那是在她正式进入社交界以前,所以很少有人知道。她的那个婚约,完全是出于爱情——据我所知,那位幸运的先生并非出身豪富,也不是什么贵族,就是个普通学者的儿子。”

“他们在同一个读书俱乐部认识,然后那个小伙子就向奥斯汀小姐求婚了。”

“奥斯汀小姐答应了?”有人觉得不可思议。

“是啊,答应了…只不过因为那时奥斯汀小姐才15岁,还在女子学校上学,所以没有立刻结婚,只是订了婚。据说奥斯汀小姐很爱她的未婚夫,订婚后一年,她的未婚夫死在了罗齐奥,她知道消息后一蹶不振。”

“原本那一年她应当正式进入社交界的,她却意志消沉,门也不出了,甚至离开了美林堡很长一段时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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