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4节
结果这几天,长云领边境的村子就传来了消息,说他们发现了这样的石头,结果陆希高兴地跑过来,发现那些人找到的是黑曜石……
虽然这也算是一种宝石,质地特别好的那些被制做成丧仪首饰,在寡妇当中应用还挺广泛,但对陆希来说没多大价值——她还打算用烟水晶抢夺寡妇们的市场呢,价值可比黑曜石贵重。
结果煤矿没找到,倒救了个人。更妙的是苦行主教正好要来这里分发圣水,跟他们是同行的。
如此一来,幸运的斯佩西虽然断了腿,却遇到了好医生。并且更幸运的是,他的腿骨没有完全折断,虽然骨裂非常严重,但并不需要开刀什么的,陆希给他稍微正了正,之后苦行主教一个圣光刷过,他就活蹦乱跳了。
但是,在给他治疗的时候,伦吉尔发现了他耳朵后面的烙印——尽管有植物汁染色,但女骑士侍从还是一眼就看破了他的伪装:“你是流放犯!”
“我,我——”斯佩西死里逃生的兴奋顿时变成了恐惧,“我没有犯罪!”不,也许不能这么说,加入强盗团伙之后,他跟着父亲贩卖赃物,也不能说完全没有罪。可是他被流放,却绝不是他的错啊!
伦吉尔皱起眉,手里已经握住了匕首——被流放,还能好好活着的人,不是本身凶悍,就是加入了强盗团伙,在她看来,都不是好人!
陆希摆摆手止住伦吉尔:“说说吧,你没有犯罪,为什么会被流放呢?”看这人之前抱着强盗的腿让她们先跑的样子,的确不像什么坏人。
斯佩西到现在才敢抬起头来看看这位伯爵小姐——之前他一听说这位是长云领伯爵的女儿,赶紧就把头低下去了。即使这位小姐据说是私生女出身,也不是他这种平民能够抬头直视的。
但是他一抬头就惊了,伯爵小姐摘掉了面纱,露出来的那张脸——好像他的母亲啊!
当然不是说长得像,而是这位伯爵小姐显然也是有迷失之地的血统,她的轮廓在某些方面真的跟他的母亲很像,甚至她的眼睛颜色更黑一些,像黑色的琉璃,又像午夜无星的天空。
可是这位是伯爵小姐,所以尽管她是双黑,也能够平安尊贵地生活。而他的母亲,却不知道在哪里,甚至不知道是死是活……
一股热流涌上了斯佩西的胸口,梗住了他的喉咙,冲出了他的眼眶,他忽然就在伯爵小姐面前哭了起来,像个傻子一样边哭边讲述了他的母亲、他的父亲,以及他的计划……等到他哭够了,才发现自己手里攥着一块手帕,镶着细致的花边,原本白得像雪一样,但现在已经被他的眼泪鼻涕给弄得一塌糊涂,显然是只能扔掉了。
斯佩西的脑袋轰地一声,突然醒悟过来自己做了什么——这块手帕能值他一条命!现在把他杀了论斤卖肉,都赔不出这一条手帕的钱。
他战战兢兢地抬起头来,却看见伯爵小姐正在沉思:“王都吗?所以你想去王都找她?这也不是不可以……”
“什么?”斯佩西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。
“明年我们要去王都,把你捎带过去就是了。”
斯佩西一阵狂喜,语无伦次:“真,真的吗?感谢您仁慈的小姐,愿主保佑您!”
“哦——”伯爵小姐笑了一下,“我倒用不着主来保佑。不过,你有想过怎么找她吗?”
“我不知道——”斯佩西的眼睛又黯淡下来,“但我听说,领主的那个朋友是公爵的儿子,即使在王都,公爵也不多……”他一个一个地打听过去,总能找到的。至于找到之后会怎么样,是不是会得到他的母亲已经去世的噩耗,他不敢想。
伯爵小姐点了点头:“既然你有主意了,那就很好。你的货物呢?把它捡回来,跟我们回青石城吧。”
斯佩西下意识地摸了摸身上。之前逃命的时候他扔掉了一个包袱,不过里头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,真正的家当他都揣在身上呢。
这家当里包括两枚银币和一枚红铜币,一枚他低价收来的细银戒指,一个瓷盘子——然而摔倒的时候已经磕成了两半,以及他拿来做记号和算账的一块黑石头。
“这是什么?”伯爵小姐的手忽然伸过来,拿起了那块黑石头。
她的手如同象牙雕刻的一般,捏着那块黑乎乎的石头,更显得那石头脏了。而且也确实是脏,那种石头比较软,稍微一蹭就就会把手指染黑,所以斯佩西平常都是用树叶包着它。
现在它也把伯爵小姐的手指染黑了,这该死的石头!
斯佩西一边想,一边脑袋昏昏地回答:“这是我在生荒地捡的石头,以前强盗团里用它来做记号……”比如说准备在哪儿集合抢劫什么的,就留个约定的记号。
“生荒地?”斯佩西惊讶地听到伯爵小姐的声音似乎很高兴,“能带我们去看看吗?”
这有什么不行的?但是,等等,伯爵小姐要这种脏兮兮的石头吗?这有什么用?
大炼钢铁(四)、他现在有了更好的选择……
“这是石墨。”陆希把这块黑乎乎的石头放在桌子上, 又补了一句,“是碳的单晶体。”
在场的人都没听懂“单晶体”这个陌生词汇,但是“碳”是都明白了的, 伦吉尔脱口而出:“能烧?”之前说的那个煤好像也是碳嘛。
“不能。”陆希残忍地摧毁女骑士侍从的希望。笑死, 石墨的熔点有三千多度,火系圣骑士都烧不动吧。
“那有什么用啊?”伦吉尔大失所望, 伸出手指头戳了戳那块石墨, 随即手指就染上了一块黑色。
金妮扬起眉毛:“可以用来做颜料或墨水吧?”
虽然没有完全说对,但不得不说公爵家的小姐眼界和思维都跟普通人无法相比——铅笔和颜料,在某种角度上来说都差不多嘛。
但现在最重要的不是铅笔,而是——石墨跟煤可能是伴生的。这两者都可由有机物变质而来,甚至煤层可以在热变质作用下部分地形成石墨,因此煤矿经常伴生石墨。反过来说也就是——有石墨的地方, 就可能有煤。
伦吉尔立刻就站了起来:“那还等什么, 现在天还没黑呢, 我们赶紧去看看啊!”
“生荒地可不好进。”何塞看看急不可待的女骑士侍从,摇了摇头, “那地方就是个盗贼窝, 虽然没有什么高级魔兽, 但蛇虫都不少,有些地方是沼泽,甚至还有毒气。”
他一边说, 一边用手指在桌面上划着,指尖一点几乎看不清的火光在木头的桌面上烧出细细的线条, 几下就画出了一幅简单的地图。
伦吉尔有点惊讶:“你怎么这么清楚?”
“我去过几次。”何塞淡淡地说, “那边的盗贼团有些背后是有人的, 晚风岭那个领主, 估计在生荒地里就有眼线。斯佩西所在的强盗团大概就是因为太大又不服管,所以才被人骗去了海风郡,被收拾得一干二净。”
这些,伦吉尔还真的不知道。生荒地虽然乱,但劫掠的都是来往的小商人,长云领的商人几乎都跑光了,只有毕维斯这一支“御用”商队,等闲没人敢动,所以冯特伯爵也从未在意过此地,甚至不知道之前海风郡闹的强盗里,竟然还有从生荒地过去的。
既然这样,他们几个还真不能贸然进去。盗贼也就罢了,蛇虫和毒气可得做点准备,毕竟如果真的找到了煤矿,将来去挖矿的大部分还是普通人。
不能马上去找煤矿,伦吉尔蔫蔫地跑出去研究做好的小弩了,只留下何塞用手掌抹去桌子上浅浅的焦痕地图,轻声说:你要帮斯佩西找他的母亲?”
陆希咳嗽了一声:“我只是说可以把他带去王都。”
何塞眼里闪过一丝笑意:“只是带去王都?”然后让斯佩西一个流放犯,在人生地不熟的王都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?这不是她能做出来的事。
“好吧……”陆希承认,“我确实想帮他找找人。”并不是因为斯佩西的母亲也有迷失之地的血统,哪怕她是金发碧眼或者红发棕眼也一样,只因为自己生得美貌,就该摊上这样的祸事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