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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蓝亚麻

 

其实她的模样更应该用红玫瑰形容,娇媚,惊艳,令人眼前一亮,是一抹绚丽的红,可是裴砚就觉得她像蓝亚麻。

蓝亚麻,裴砚最喜欢的花。

十岁那年,他跟随爷爷去年轻时视察的地方散心,叫蓝湾。

蓝湾以前叫胡家村,那个时候村镇很穷,而且山匪,黑社会横行,爷爷的爸爸也是他的太爷,裴靥带领着军队亲自剿灭了为非作歹的恶人,也是在那时候认识了他的太祖母。

后来裴靥在那里上任,帮着村民致富,没了山匪,黑社会的危害,再加上胡家村气候土壤适宜,因此村镇盛产亚麻,家家户户都种亚麻,每年五六月份每家每户就拿着锄头一同去地里除草。

晌午时,一家人在地里吃着提前准备的午饭,嬉笑着聊天,太累了就躺在花地里休息,每个人,甚至是村子都会被一片蓝色的花海围绕。

裴靥致力于发展网络通信,旅游业,成功地将“蓝色花海”宣传了出去,引进了许多投资商,什么食用油制造业,医药产业,纺织等等,为了让那些游客感兴趣,自然就把“胡家村”这个名字给摘掉了。

裴砚听得入了迷,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去蓝湾看看了,去感受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,感受那里人民的淳朴,他也想躺在花海里,闻着花香入眠,在花海里野餐,只可惜他去的时候,蓝湾早就瞬息万变了,以前的人工也全部变成高科技了。

虽然没了纯天然的氛围,但也不妨碍裴砚喜欢它。

绿色的茎笔直地挺立着,顶端是一朵天蓝色的小花,五片花瓣温柔地向外面舒展盛开,中间镶嵌着金黄色一簇一簇的花蕊,花瓣的根部是细密的纯白色的丝线,它们相互簇拥着,被风吹的摇曳,清新中带着娇媚,明明很柔弱,却带着一股韧劲儿。

明明很柔弱,却带着一股韧劲儿,裴砚认真地看着她,牙印,青紫,松散的头发,他的语气不自觉地柔了下来:“抱歉,你没受伤吧,可以让利叔送你去医院。”

她受到了伤害,至于什么伤害,他下意识地不去想。

医院,她刚从学校的医院出来,脑子里全是那三个人,长吉的眼泪簌簌簌簌地落了下来,摇着头:“我,我要回家,我要回家……放我下车,我要回家……”

裴砚愣了,前方的两人也愣了。

封顺的想法渐渐转变,她可能不是来赌裴砚的车,而是在其他人那里卖身,被欺凌了,惊惶失措地逃走,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。

“那你告诉我,你家在哪里,我让利叔送你回去。”

裴砚尽可能地安抚她的情绪。

“巢纪,我要回巢纪。”长吉声音带着哽咽:“我想回家。”

巢纪,普通人一辈子也买不起的小区,这更加坚定了封顺的想法。

裴砚点点头,冲封利顺道:“利叔,去巢纪,送她回家。”

巢纪离学校不远,三个公交站口的距离,此期间,长吉还沉浸在浓浓的悲伤之中,直到车停了,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真的回家了,他没骗她,也没有像其他人伤害她。

长吉这才正眼抬头看他,他的五官优美,在这种昏暗的环境下显得有几分神秘,微薄的唇此刻含着笑意,少年的睫毛又长又密,仿佛洒了一层花粉一样,可是他的眼睛却是明亮璀璨的,宛如电视上看的银河。

很完美的一个人。

惊艳也仅仅一瞬吧,最近她遇到了太多惊艳的男人,大部分都是金玉其外败絮内罢了,长吉低下头说了句谢谢,她着急忙慌地打开车门,准备下去。

“等等。”少年的声音再次响起,声音好听,但是长吉却吓得浑身发抖。

“伞。”裴砚没多想,将自己的雨伞递给她。

黑色的,折叠整齐的雨伞,被他那双纤长的,筋骨分明的手握着。

长吉慌乱地看看他又看看伞,直到感受到对方没有恶意后,她松了口气,然后摇了摇头。

“谢谢你送我回来。”

能送她回来她已经不知道怎么感谢了,怎么能又要他的雨伞呢?长吉快速地背起书包,冒着雨就是往下跑。

噼里啪啦的雨点敲打着车窗,少女的视线逐渐模糊,然后消失,裴砚阵阵地看着窗外,一言不发。

封顺感到疑惑,这才转过头提醒道:“少爷,快迟到了。”

“走吧。”

裴砚心里涌起一丝不舍,说不清楚这种留恋是怎么回事。

车子缓缓启动,行驶在密雨中,裴砚身子有一瞬间的松懈,他靠在背靠上,然后看向身侧的书,书下压着一封邀请函,吉川的升学邀请函。

吉川,她穿的也是吉川校服。

裴砚喉结上下滑动一下,似自言自语,又似在询问前方两人的意见:“国外教育也没什么比国内好的。”

今天过得太狼狈,长吉进了电梯,还好这个点儿没人,她快速地整理衣服,生怕母亲回来看到自己这副模样。

浑浑噩噩地走到了门前,她一抬头,整个人愣住了。

浑身的血液迅速凝固,她不知所措地看着前方的人。

沈煜站着笔直,一动不动地盯着她看。

他的眼眸漆黑,黑的引诱她深陷,平静的瞳孔没有一丝波澜,看不出什么情绪,沈煜的唇角微微抿着,似乎在传递他有些不愉悦。

长吉忍不住了,梦里沈煜的眼神也是这样的,只不过这次她不是厕所。

现实与梦境重合,她慌张地将手抱在胸前,眼神下意识地躲闪,结巴道:“哥,你,你怎么在这里,我,下了好大雨,我没带伞,本想等着雨停,谁知道它越下越大了……”

长吉从未对沈煜说过谎,心里慌张得厉害,眼神乱瞟着,不知道该看哪里。

沈煜盯着她脖子上的牙印,很深,现在还泛着血青,伤口此刻糊着血痂,再往下看是惨不忍睹的各种痕迹。

被虐待了,而且有关于性。

沈煜眸子越来越暗,长吉没有逻辑的,慌乱的辩解他也听不见了,周围的一切在他心中都是寂静的,寂静得可怕,眼前的少女可怜得厉害,浑身是湿的,制服还滴着雨水,所以也被浸湿贴在腿上,脸,眼睛都是肿的,发型就像是被轮奸了一样的凌乱不堪。

她颤栗着身子,眼神慌乱地躲闪,不敢看自己,可是为什么不敢看自己?

“长吉。”沈煜轻声叫她。

这一声,听得长吉打了个激灵,她胆怯委屈地应了声“堂哥。”

她很懊悔,懊悔自己为什么不看路,如果自己远远地看见他,她一定快速地躲开,不让他看到自己狼狈的样子。

沈煜的心似乎死寂了,不会跳动,他有些疑惑,明明她是喜欢自己的不是吗?心里爱着自己,她是怎么能容忍别人来玩弄她呢?

或许自己判断错了?

不应该的,他从来没有错过。

视线再次移到她的领口,眸子仿佛有透视功能一样,他看到了她身上暧昧的痕迹,红色的,紫色的,青色的,怎么弄的?是他咬的,掐的,摸的,吻的,还是,操的。

操得。

沈煜的喉结上下滑动,心中的阴暗面一点一点地翻涌,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自动播放的画面,他的堂妹,那个唯唯诺诺的沈长吉,她趴在床上,主动掰开自己的屁股,将自己的小穴对着别的男人,粗长鸡巴在她的小逼里出出进进,捣出充沛的汁液,他那个堂妹浑身潮红吐着舌头卖力地扭着腰晃来晃去,爽得哭叫。

太堕落了,太淫荡了,想惩罚她。

惩罚这个不知廉耻,高一就被玩弄,甚至吃别的男人鸡巴的小荡妇。

对,要惩罚她,以哥哥的身份惩罚她。

“你淋湿了。”

沈煜又恢复了那个完美温柔贴心的堂哥模样,抬头冲着她微笑:“长吉,先进屋,你浑身都湿了,会生病的。”

家里没人,余烟还没回来,长吉松了口气,她将书包放在挂架上,小心翼翼地看了眼沈煜,沈煜正打量着她们的屋子。

沈煜看了一圈,家里收拾得十分整洁,除了必要的生活用具和一个小型电视机外就没什么了,小小的屋子甚至显得有些空旷。

可偏偏又有一些小玩意儿又让这个房子看起来很是温馨。

例如阳台上挂的风铃,准确来说是用废弃的瓶瓶罐罐做的,虽然材料捡漏,但是做得十分精致,很漂亮;桌子摆放着一个透明的瓶子,里面插着各色的野花,很新鲜,味道也不错;还有电视机上盖着的防尘罩,是用粉色的碎花布缝制的,不土气,甚至很有些淡雅。

长吉一动不动盯着沈煜的表情,十分紧张,这是沈煜是第一次来她家,若是平时他来家里做客,她心里肯定是雀跃的,激动的。可是现在,她心乱如麻,担心的东西太多,既怕他发现自己被侵犯,又担心他觉得这里寒酸,要离开。

“哥,你怎么来这里了。”长吉率先打破沉默。

自然是来佐证一下自己的想法,探究一下究竟是什么原因,让他的小尾巴对他冷淡了。

谁知道是这个从小烦人的小尾巴,已经开始用小逼吃鸡巴了,怎么,吃不到自己的鸡巴所以随便吃别人的鸡巴是吗?

沉默了几分,长吉再次小心翼翼地叫了句:“哥?”

“婶婶去外地出差,估计后天才回来,她打电话联系不上你,所以给我打了电话,我就来看看。”

沈煜回过头,看着她眼睛,柔声说着。

实际是什么呢?沈煜脑海里闪过沈长遇的身影,内心不屑地鄙笑。

听了这话,长吉更愧疚了,母亲工作已经很累了,可她还是让母亲担心了。

“别担心,长吉,刚刚已经给婶婶发过消息了,她已经知道了。”

“谢谢哥。”

沈煜看着眼前的长吉,上半身已经湿透了,两只挺翘的乳显得更加饱满,她的双腿又直又长,丝袜也破了,裙摆紧紧裹着她的身体,将优美的轮廓暴露出来,长吉被看得有些不自然,双手紧紧攥着制服的衣摆。

“长吉,先换衣服,会感冒的。”

“嗯,哥,你先坐,我换好衣服给你拿些吃的。”

他没说话,只是冲她点了点头。

突然反应过来的长吉思绪是慌乱,她现在这个样子肯定狼狈极了,长吉急忙去换衣服,也顾不得私处的疼痛,她想赶快换好衣服招待自己的堂哥。

私处很疼,连大腿根儿也掰扯得酸胀,长吉丝毫没有注意到,自己现在多奇怪。

沈煜看着她的背影,无声地嗤笑,看看那走路的姿势,生怕别人看不出来她被操得厉害。

长吉怯怯地再次看了沈煜一眼,眼底又掩饰不住欣喜地,看沈煜冲她这个方向看了过来,她这才将门关上。

换衣服的这个过程,他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自然,他推开浴室的门,里面涌出一股淡淡的清香,这种味道十分熟悉,是长吉身上的味道,香皂的味道,清晰的果香味儿,浓郁不腻,似乎咬一口就会爆汁儿一样。

他看了一眼墙壁上挂着的毛巾,面无表情地将它拿了下来,走了出去。

长吉换好衣服急匆匆地打开门,只见沈煜站在门前,手里拿着毛巾冲她晃了晃。

看样子,是为她准备的。

“哥……”长吉又惊又喜,又有些怕自作多情的懦弱。

高领长衫,长裤,欲盖弥彰。

“擦一擦。”沈煜顺势进入少女的卧室,若是别的男人,长吉会觉得对方唐突了,可偏偏这是沈煜,这十年,长吉给他蒙了无数层滤镜的沈煜,她不仅不觉得被冒昧,反而很高兴。

她也很乐意把自己的地方让他观赏。

少女的卧室整洁,除了一张床,就是一个简易的书架,书架上全是书,整整齐齐地摆列了好几排。

沈煜快速地扫了一眼,大部分是一些教材全解,试卷,以及学校要求读的名着,剩余的是一些闲书,正当他要收回视线的时候,一个娃娃吸引了他的注意。

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,沈长遇替他做主让他送长吉的娃娃。

是一个20㎝的白色小熊,能看出来长吉十分喜欢那个娃娃,都十年了还没有发旧的痕迹,身上穿着手工做的衣裙,头上还戴着蝴蝶结,像是个受宠爱的小宝宝一样坐在透明保护罩里。

十年了,她还留着。

“喜欢?”

“什么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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